
吉林量维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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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负荷不对称自动调整及无功补偿装置
技术规范
1、总则
为适应发展需要,提高系统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加强三相负荷不对称自动调整及无功补偿装置技术管理,规范采购技术要求,特制定本技术协议。
本技术协议是依据国际、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公司运行情况而制定的。
本设备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本设备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设备技术协议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范书对三相负荷不对称自动调整及无功补偿装置的技术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适用于规范三相负荷不对称自动调整及无功补偿装置的采购技术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书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书,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书。
DL/T 842-2003《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GB 50227-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JB/T 9663-1999《低压无功功率自动补偿控制器》
GB/T 15576-1995《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总技术条件》
DL/T 597-1996《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订货技术条件》
GB 2681-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 4208-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3797-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 7251.1-199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JB 7113-93《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广东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广东电网10千伏及以下配网自动化规划技术原则》
3、技术要求
3.1 环境条件
工作环境温度:-40℃~ +50℃
相对湿度:<90%(25℃)
海拔:<1000M
户外露天安装
装置应避免严重粉尘及化学污染的场合。
3.2 功能要求
(1)三相负荷不平衡自动调整:通过相间任意搭接电容器实现自动调整三相有功电流平衡。减小零线电流使零序电流小于额定电流的15%。
(2)自动分相补偿:自动分相补偿可将各相功率因数补偿到0.95以上。
(3)安全保护功能:工频过电压保护,瞬态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缺相保护,短路保护,电容器的过温升和过应力保护;过电压及断相速断,欠压保护切除电容器;谐波保护,即电网电压谐波超出设定值切除电容器。
(3)通信功能:按设定时间间隔采集的三相电压、电流、有功、无功、功率因数、谐波等数据,可通过GPRS模块经Internet网络实现远程巡检记录。
(4)电气参数测量功能,A、B、C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指示。
(5)显示功能:装置电容器投入或切除指示;三相功率因数、三相电压、三相电流、电容器投切延时设定值、电容器容量设定值、取样电流互感器变比设定值、过压设定值、并设有电源指示灯、投切指示灯、过压指示灯等。
3.3 性能及主要技术参数
3.3.1性能
(1)调整及补偿性能:将电网中三相功率因数补偿至0.95及以上;在正常情况下将变压器零线电流削减50%左右或削减至额定电流的15%以内。
(2)采用相控技术同步投切磁保持继电器,实现电容器电压过零投入,电流过零切除,无投切涌流,大大提高了供电质量和电容器的使用寿命。
(3)产品标准化、模块化,一体化结构。控制器、开关、电容器集成设计,发热量小,组屏安装的时候采用积木堆积方式,电容器损坏时只需单体简单快速更换。可以多台电容器组屏安装,在使用现场快速组装,接线简单,大大提高了成套厂的生产效率。另外由于产品体积小,接线简单,随着用电用户电力负荷的增加,可以随时增加电容器的数量,方便用户用电负荷发展需要,可以分期投资,扩容方便。
(4)现场设定及运行数据采集保存功能:根据现场不同的设备容量进行数字设定。通过串口或加装通讯模块,可将所有数据通过GPRS模块经互联网传至后台管理系统。
(5)抗干扰能力:微机控制器采用EMC(电磁兼容)设计,并配置硬件狗、软件容错、硬件容错等手段,满足各种恶劣运行环境的要求,杜绝误动和拒动,确保装置可靠运行。
(6)防轻载振荡性能:微电脑控制器通过对有功不平衡状况和负荷无功量的准确计算,控制策略采用以功率变化增量来确定电容器的补偿容量和继电器的编组方式,因此不会出现轻载振荡现象。
3.3.1技术参数
电容器调补组数:2组角接单相控制电容器,2组星接单相控制电容器;
补偿方式:相间、相对地混合不等量补偿,可调整有功电流的不平衡;
电容器补偿总容量:80/60/33/18Kvar;
补偿精度(步距):2.7/1.3/0.7/0.4Kvar;
工作环境温度:-40~+60℃;
工作电压:AC 380V±20%;
适用范围:民用供电及农电系统变压器二次侧及线路分支处。
电源频率:50HZ,允许偏差为±0.5%;
交流电源波形为正弦波,畸变系数不大于5%;
防护等级:IP44;
额定工作电压:380V,允许偏差:-20%~+10%
额定频率:50Hz,允许偏差:±5%
工作方式:自动和手动切换
动态响应时间:5s
投切延时时间:5s~180s可调
工作制:长期
取样物理量:无功功率
自动运行方式:停电时退出,切除所有电容器,来电后自动恢复到自动运行方式
投切控制方式:智能分相投切
电容器放电方式:线圈加电阻,保证断电后2秒后,电容器端电压降至50V以下
装置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
装置额定冲击电压:5KV
介电强度:相间及相对地能够承受交流50Hz、2500V历时1min的试验而无击穿及闪络现象,不与主电路连接的辅助电路对地能够承受交流50Hz、2000V历时1min的试验而无击穿、闪络现象
绝缘性能:在标准大气压下绝缘电阻能达到100MΩ以上
产品过电压、过电流能力:
①最高允许电压:在1.15UN电压条件下运行最长持续时间为每24h允许8h,1.2UN电压条件下运行最长持续时间为每24h允许30min
②最大允许电流:在电流方均根值为1.3IN电流的条件下连续运行,由于存在电容的正偏差,其稳态电流允许达到1.43IN
3.4产品附件
随产品配备的资料如下:
① 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合格证书、主要组部件合格证书;
② 产品试验报告,包括出厂、型式和特殊试验报告、主要组部件试验报告;
③ 使用说明书
④ 其他仪表的使用说明书
⑤ 运行、检修手册及其有关资料
⑥ 备品备件等清单
⑦ 装箱清单
5、双方工作安排
5.1 买方职责
负责提出硬件设备的现场布置图;
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 (场地准备、设备就位和电缆及网络线材的敷设);
参加设计联络会、试验与验收, 并负责现场验收。
5.2 卖方职责
卖方必须向买方保证工程人员组织的稳定性,保证工程按买方的要求如期进行;在本工程结束前,参加本工程的人员变动必须取得买方同意;
负责工厂试验验收、现场调试、指导现场安装, 参加现场验收和整体考核验收;
负责对买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包括硬件、软件的维护及运行培训), 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
负责本三相负荷不对称自动调整及无功补偿装置的运输和保险;
负责本三相负荷不对称自动调整及无功补偿装置在保证期内的正常运行;
保证期以后应买方要求, 协助买方对所本三相负荷不对称自动调整及无功补偿装置进行升级、维护等工作, 并优惠提供最新开发的应用软件。
5.3 工作安排
合同签订后1周内,可采用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明确详细技术功能需求;
工厂验收之前,卖方通知买方派人去卖方工厂进行验收;
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技术问题的解决、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为便于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投运,卖方应派出熟练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现场安装、调试等。并解答系统软件、硬件、性能等方面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买方提出的问题;
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问题的设备,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卖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对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由于卖方的错误指导或建议所致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在合同生效后2周内,卖方应提供一份详细的工厂及现场培训计划给买方。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安排,课程内容安排等;
对于培训人员,卖方应提供技术文件、图纸、参考资料,还应提供试验设备、工具、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其它必需品和工作场所;
培训人员在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应该掌握本合同设备硬件、软件的结构原理,掌握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诊断维护、参数设定等工作。
6、质量保证和试验
6.1 质量保证
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后连续试运行12个月结束起算,免费质保期为12个月,相关费用包含在系统总报价中;
设备在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发生损坏和缺陷,或者由于设计错误、开发、材料、工艺、制造、装配、发送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是不满足合同的要求,买方将用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应立即免费更换这些有损坏和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运输费、税收等);
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虽经努力改进,但仍不满足合同要求,则买方可按合同处理或更换这些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指定相对固定的技术负责人及联络电话、传真、e-mail等;
保修期内硬件故障时,所提供的替代硬件设备的性能应等于或高于原产品性能;
系统出现质量问题,要求3×24小时内故障得以解决。
6.2 型式试验
卖方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绝缘电阻试验
绝缘强度试验
交流工频输入量基本误差试验
直流输入模型转换总误差试验
影响量测试(频率变化、波形畸变、功率因数变化、不平衡电流、超量限等)
高温、高湿试验
电磁干扰试验
交流工频输入量通用要求试验
脉冲输入试验
6.3 出厂试验
卖方向买方提交设备详细的工厂验收大纲,该大纲至少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接线、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以及测量仪器和仪表等。该大纲经设计联络会议讨论修改后,经买方确认后执行;
卖方应确认提供的设备满足标书要求;
卖方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向买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
在工厂验收试验期间,卖方应向买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
买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的工作人员将不签署任何有关系统性能的证明书,买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卖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
工厂验收试验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规范书要求进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
工厂验收试验应包括系统性能试验、功能试验和稳定试验;
工厂验收试验要有完整、且双方签字的试验报告;
完成所有工厂验收试验后,经买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人员认可后,设备可以装运至现场。
6.4 现场试验及调试
设备到现场后,应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安装。抽检不合格,全部返回原厂整改,再次到现场进行抽检;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卖方在买方监督下进行;
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
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买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技术人员,使其掌握系统维护的各项技能;
现场验收试验主要目的是检验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实现,系统的性能指标是否达到;
现场验收结束后,进行72小时的稳定性试验,试验要求同工厂验收试验;
72小时稳定性试验结束后,标志现场验收试验结束,双方将签字确认试验结果;
在试验和调试期间所有损坏的供货范围内设备,卖方应免费给予更换;
验收试验结束后,卖方的现场技术人员应负责完整备份系统软件,并提供给买方;
7、包装、运输和贮存
卖方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设备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
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等标志;
设备在装运后卖方应立即将装货通知单一式四份特快专递邮寄给买方;
卖方应负责将设备运至安装调试现场;
设备在达到目的地后,买方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设备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
开箱和最终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在上述检查中,若设备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买方将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和设备,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